关于欺诈骗保的那些事儿
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“救命钱”。近年来,越城医保分局加大打击力度,严肃查处医保违规案件,但个别违法分子仍顶风作案,这不仅侵害了医保基金安全,更危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。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保障秩序,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,形成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,在全区范围内开展“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”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。下面先让我们来了解打击欺诈骗保的一些小知识。
哪些行为是欺诈骗
无论是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药店、参保人员和医保经办人员,都可能发生骗保行为。目前国家在大力打击欺诈骗保,以下这些都是欺诈骗保行为:
定点医疗机构的骗保行为有:
1. 虚构医药服务,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,骗取医保基金;
2.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;
3.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;
4. 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;
5.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;
6. 挂名住院;
7. 串换药品、耗材、物品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等……
定点药店的骗保行为有:
1. 盗刷社保卡,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化妆品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;
2.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、耗材、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;
3.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;
4.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、提供虚假发票等……
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:
1.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 ,骗取医保基金;
2. 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;
3. 非法使用社保卡,套取药品耗材等,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等……
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有:
1.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;
2.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;
3.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……
参保人请注意!自己的市民卡(医保卡)绝对不可以借给别人使用!
市民卡(医保卡)只能本人就医使用,拿别人的市民卡(医保卡)去就医是欺诈骗保行为。一经发现,医保部门可按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一般来说,将追回医保基金, 影响参保人下一步享受医保待遇,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。
遇到欺诈骗保行为,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举报:
(1)电话:拨打越城医保分局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575-89102755。
(2)写信: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资料邮寄至越城医保分局。
(3)来访:直接到越城医保分局进行举报。
举报欺诈骗保,提供有效线索的,还可以获得奖励。
2018年12月,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宣布,建立欺诈骗保奖励制度,提供欺诈骗保线索者最高奖励10万元。绍兴市越城区也相应建立了举报奖励细则,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,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