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
作者:绍兴袍江医院
发布时间:2024-04-22 15:39:00
根据《浙价医【2015】137号)》及【浙卫发(2011)305号】文件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严格按照《绍兴袍江医院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流程》等程序,对院内申报的新增自主定价服务项目进行了认定,决定增补“冭活泡泡透明质酸钠治疗(特需)”、“冭活泡泡透明质酸钠治疗(活动价)(特需)”两项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(详见附件),另将“血清水光(特需)”更名为“血清水光治疗(特需)”,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(特需医疗服务项目)提供服务前应与患者或患者委托人签署书面协议,由需方自愿选择。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起在大厅显示屏、宣传窗等醒目位置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本次公示时间:2024年4月22日至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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